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合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合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工医保和城乡合作医疗合并?
农村的医保叫新农村合作医疗,但是现在已经归纳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其实就是正规单位里面给你缴纳五险一金里面的其中一种保险交医疗保险。
他们两个还是有区别的,第一点是交费方式不同。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交一年管,一年不交就不享受报销待遇。
而职工医保则是每个月都需要交钱,但是它会有一张社保卡。
现在有的城市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了,这张卡上还有余额。
每个月都有钱进账,可以买药品或者是药店里的一些促销活动。
第二点是报销比例的不同。
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来说能报销50%,60.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能报销60%70.但是具体还是要看医院的等级以及是否用医保范围目录内的药品。
还有起伏线和封顶线等等。
还有一点区别是新农村合作医疗部分疾病。
如果得病了还可以继续交继续享受报销待遇。
但是不交钱就不享受,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缴纳一定年限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就不用交钱了,不过仍旧享受报销待遇。
另外再说一点,这两种保险不可以重复报销,因为国家规定不许可这样。
只能报销一份,所以说交一份钱就可以,但是交两份钱也行。
使用的时候只能使用一份。
农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
二、新农合与职工社保可以合并吗
不可以,以哈尔滨市为例。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 参合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重复参加新农合。
参合人员应当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办理参加新农合证(卡),持证(卡)就医和享受新农合待遇。
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均可依据本办法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新农合。
国家和省对参加新农合人员资格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按照总额预算、过程管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结合基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
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全额补助。
第三十四条 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后住院和报备核
职工医保和城乡合作医疗(居民医保)这两种参保方式是不会合并的。职工医保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的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参保费除了每个月从职工工资中按一定比例扣除以外,职工单位还有补贴,缴到医保中心的资金比城乡居民医保缴纳的多,居民医保缴纳的参保费相对较少,职工医保报销待遇比居民医保要好些。如果合并了都按一个标准缴费,会增加普通居民的经济负担,影响居民参保率,所以两种医保不会合并。
不可以合并的。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可以互转,但是只能保留一个,如果居民医保要变换成职工医保,在职工医保办理好以后,居民医保待遇自动终止。根据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业务时,要先核实该职工是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应届的职校或技校毕业生往往在校就读期间已随学校参加了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
如果已参加了的,根据社会保险不可重复参保的原则,没有办理居民医保退保手续,就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合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合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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