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 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 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了城乡养老保险的钱如果人去世了钱还能回来吗?
不能回来。
因为城乡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分为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旨在为参保人在退休、失业、生育和疾病等情况下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如果参保人过世,城乡养老保险中的缴纳部分将不会返还给其继承人或遗产执行人。
这部分缴纳的费用将会集中到社会统筹资金池中,用于其他参保人的养老保障。
除了城乡养老保险,还有一些保险制度,如寿险和意外险等,可以提供保障并给予赔偿金。
所以,建议有需要的人们还需在生活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进行备用和风险管理。
不能回来。
因为城乡养老保险的钱并不是个人账户,而是纳入到全国社保统筹中去的。
如果人去世了,其缴纳的城乡养老保险并不能退还给其家属或继承人。
这也就是为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称为“一人一账户”的原因。
城乡养老保险是我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强制性的,对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基本社保制度,缴费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保***,如退休金、医疗保险等。
根据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人去世后凭相关手续办理养老保险退还事宜。如果是未满60周岁人员去世,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会全部退还给受益人。如果是已满60周岁,领取过一段时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后去世,将会把个人账户剩余的养老保险金退还给受益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全额退;在职职工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也可以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金,交费比例20%,8%进入个人账户可以退,12%进入统筹账户是不退的。
不能
居民养老保险是有丧葬费补助金的,但是没有抚恤金。2014年2月,***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其中规定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这也是除大家最了解的发放养老金之外另外一种参保待遇,其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自行规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在死亡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全部继承并一次性发放丧葬抚恤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61岁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在退休后的生活。如果参保人在61岁时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殡葬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同时,如果参保人在去世前已经缴纳了满足退休条件的养老保险费用,其家属也可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您好,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1岁以下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享受一定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两部分。需要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 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 死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882927.com/11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