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宁网上提取公积金步骤?
提取流程
1、个人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审批,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行政公章,由单位指定专人或支取人,持《申请表》和支取人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支取的决定。
3、管理中心发放提取,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由管理中心划转到财政集中支付账户或单位经费户,职工个人凭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管理中心直接划转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上。既无单位又无龙卡的,提供能与提取人信息吻合的银行折,中心将资金划转到银行折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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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你怎么看?
济宁市个人住房公基金***新规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好事!原来的规定有些老旧,已不适应新时期需要,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需要修订新规,这是关系到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故而公开征求意见,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
济宁公积金满4万可以贷40万吗?
可以,济宁公积金账户里面满4万元可以***40万元的。济宁市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需满4万元,才可以住房***40万元,并且现在在济宁公住房积金***最高只能***40万元。按照账户余额1:10的比例。
济宁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载明日期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计算可贷额度时须留存的金额。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的,只允许提取购房合同载明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需要材料是
(1)***;
(2)I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网上备案确认书;
(4)购房合同;
(5)购房款***。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行政公章,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由管理中心划到财政集中支付账户,职工个人凭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单位财政部门领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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