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公司必须给交吗?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公司必须给交。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淄博市公积金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淄博市公积金提取?
1.点击进入提取入口。
2.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3.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后点击下一步。
4.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后点击下一步。
5.阅读确认提取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6.点击【收件扫描】,上传相关收件。
淄博商转公什么时候能恢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我市于2017年10月1日已暂停商转公业务。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较为紧张,个贷率已达91.28%,超过省住建厅规定的资金使用标准,暂不具备恢复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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