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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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

黑龙江医疗保险新规: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22日,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发布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十四五”期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市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前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全民参保台账。以后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未参保企业、人员数据比对,弄清不参保原因,精准做好参保稽核和参保扩面工作。强化参保动员工作。巩固拓展职工参保扩面。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做好小微企业的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

全面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信息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各地要全面放开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工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创新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

重庆医保条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

市医保局介绍,城镇职工随用人单位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每月应缴费金额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其中,基本医疗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8.5%,职工个人部分的缴费费率为2%。

此外,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1.5%,个人缴费部分为5元/月。

退休人员只缴纳大额医保费,2019年度为60元/年(5元/月)。

比如,在进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查询时,我们就能清楚看到本人月缴费基数。根据计算,职工个人部分缴费金额为:3282*2% = 65.64元,以及个人同时参加的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个人缴费部分5元/月(加在一起就是我们每月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金额)。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2019年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2670元/年·人,二档:5874元/年·人。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

市医保局介绍,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指定的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小学校学生也可按当地***规定,在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在渝高校大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独立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全市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统一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庆居民医保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也就是说现在参加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征收则由税务部门负责。

虽然征收负责部门调整,但市民原有缴费方式和地点不变,并新增线上缴费渠道。参保登记后,可在当地社保所办理居民医保费用缴纳,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渝快办等进行在线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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