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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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1、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2、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个人缴纳的。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3、深圳市是从2010年12月20日起,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4、在辞职后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有辞职后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是强制要交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6、并且,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相对较晚。

深圳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可以随时取出来吗?

公积金的钱不能随时取出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用途: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贷;支付租房押金;支付住房租金;个人账户年末结余部分提取。

深圳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外来务工人员离职提取。若职工非深圳户籍,在离职后,待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户口迁出本市。

住房公积金当然可以取出来,前提是必需缴纳满一年以上,并且提取的条件也是比较明确的。比如租房,买房类的。

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公积金提取也是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的,并不是说交了个人公积金想要提取就能随意提取的。

深圳公积金是哪一年强制买

1、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根据深府[1992]128号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于1992年8月1日开始征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2、深圳市是从2010年12月20日起,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年12月20日。根据查询深圳市人民***门户***得知,自2010年12月20日起,深圳市开始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个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

4、是的,深圳住房公积金从2010年12月20日起,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深圳住房公积金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为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规定,职工应按照其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含个人和单位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

深圳公积金提取新规 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 (一)提取范围。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根据深府[1992]128号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于1992年8月1日开始征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深圳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强制吗?会受到处罚吗?_百度...

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可以。带齐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投诉成功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给公司发出补缴通知书。

是违法的,国家是强制交的,如果公司不交,可以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限期整改或罚款,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深圳将加大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力度,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或者不按规定缴存的单位,职工可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投诉。公积金中心将调查核实,对违规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曝光。

而且,对于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什么时候开始强制缴公积金

1、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根据深府[1992]128号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于1992年8月1日开始征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2、年12月20日。根据查询深圳市人民***门户***得知,自2010年12月20日起,深圳市开始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个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

3、深圳市是从2010年12月20日起,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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